第1页共11页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志愿者工作,加强对我校中国青年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的志愿者事业,根据《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福建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团体的名称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闽师专青协
第三条本团体是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领导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下属的,由全校青年志愿者自愿联合组成的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精神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遵从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行动准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他人、完善自我为服务宗旨,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明校园文化风貌建设,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我校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团体接受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2页共11页第六条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能第七条本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部长等职务,由办公室、外联部、策划部、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理事会,管理协会日常事务并对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八条本协会会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学生会副主席兼任,拥有协会的最高决策权,从思想上指导协会的工作开展,从方向上把握协会的运行方式,对主体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常务副会长负责协会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