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建设项目防洪规同意书和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办事指南1
事项名称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建设项目防洪规同意书和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建设项目防洪规同意书和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事权级别地市级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
主管部门市水务局
办事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办理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安排、运用方式符合流域、区域和城市综合规划或防洪除涝规划的要求;、不同设计标准洪涝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程度较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水务局业务科室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申请人到水务局业务科室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同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到湛江市水务局业务科室提交材料;()水务局业务科室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申请人到水务局业务科室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