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A.声乐表演艺术一、培养目标及要求培养适应我国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人才。能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要求: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的实际问题。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二、研究方向声乐表演艺术三、学习年限与学分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52学分,其中共同课和专业主课不少于18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不少于2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四、培养方式与方法1、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2、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着重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勇于创造的能力。3、为研究生提供舞台实践、学术交流、学术考察的机会,并适当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讲学。4、研究生在入学之初,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个人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考虑、合理安排。五、课程设置2声乐表演艺术课程性质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开课学期共同课1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222外语41-23艺术原理21主科1声乐演唱艺术101-5专业必修课1中外歌剧片段研习63-52西方声乐艺术史243声乐舞台表演实践44-54学科前沿问题研究215艺术人类学256歌唱语言227中国古诗词歌曲演唱研究23专业选修课1中西音乐比较研究212世界民族音乐文化233东北艺术文化史研究24六、实践环节(2学分)根据培养目标,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演唱能力和相应专业教学能力1、实践时间、学分专业实践总时间不得少于12周,专业实践学分为2学分。2、实践的方式、内容3在1-4学期安排相应的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与舞台表演实践。教学实践(1学分):导师可安排学生任助教,协助导师向本科生授课。或观摩导师授课。舞台表演实践(1学分):导师或几位导师可组织自己学生定期举行星期音乐会、季度音乐会等演出实践。根据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到校外参加各种演出活动,比如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演出,参与社会的各种公益性演出等等。实践要求(1)拟定实践计划;(2)导师对学生的协助教学给予评价;(3)参加教学实践与舞台表演实践的次数各不少于3次;(4)进行授课和听课的学生,要填写授课、听课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交研究生秘书存档;(4)参加舞台表演实践之后,要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交研究生秘书存档。七、学位音乐会(每场2学分,共4学分)艺术硕士在第三学期和第六学期要举行两场不同曲目的音乐会。要求提前提交音乐会曲目,由学院统一制定每位硕士生的音乐会时间表。具体要求:1、曲目不能低于十首,每场音乐会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要求用原文演唱,必须有3种以上的不同语言的曲目,如意、德、法、俄等。2、曲目体裁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中外艺术歌曲、中外歌剧咏叹调、民歌等。3、音乐会由所有的硕士导师集体参加评分,不得无故缺席。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合格成绩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八、学位论文(2学分)1、艺术硕士论文选题应与表演实践紧密结合,结合音乐会作品的内容进行分析、阐述。论文符合学术规范,且不少于5000字。42、艺术硕士论文应在第学4期确定学位论文的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制定出论文的写作计划。3、艺术硕士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论文答辩在第六学期,第二场音乐会之后进行。九、文献阅读与博硕论坛导师要向研究生推荐必读的经典文献,并在研究生入学时将目录发给每位硕士生,并提出阅读和考核要求。每位硕士生在第二学期末之前要完成4篇文献阅读报告。毕业论文中涉及相关的参考文献,应在毕业论文中有一定的体现和引用。每学期硕博导师组织自己学生至少要进行1次博硕论坛活动。学生少的导师可自行与其他导师合作举行。其内容可涉及本专业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文献阅读综述、学位论文构思、某一学术观点等进行阐述和交流。重点考察综述能力、思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