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高新区“名师工作室”学科领衔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为深化高新区“名师工作室”工作,更好地发挥名教师、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探索高新区“名师工作室”创新模式,确保学科领衔人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促进更多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1
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幼儿园);2.各学科领衔人;3.全体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
二、实施办法1.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分级进行考评,其中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幼儿园)及各学科领衔人的考评由高新区“名师工作室”领导组负责;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的考评由所在工作室的学科领衔人负责,结果报高新区“名师工作室”领导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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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度末根据考评权限对相应的学校、人员进行考评,考核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3.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幼儿园)的考评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校(园)长,优先推荐年终评优评先、参评县以上先进个人或集体
在校(园)长年度绩效考核中,名师工作室学科领衔人工作所在学校(幼儿园)的当年考评结果列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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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评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学科领衔人,优先推荐年终评优评先、参评县以上先进个人、骨干教师
学科领衔人考评分低于70分的将予以批评警告,低于60分的取消该学科工作室
学科领衔人当年考评分前五名每人奖励300元,其他考评分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每三年的考评分之和在前五名的可评选“优秀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每个“优秀学科领衔人工作室”奖励20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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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在工作室学科领衔人考评分80分以上,工作室成员的考评结果达到90分以上作为优先评先评优、职称竞聘、名师评选等依据,低于60分的劝辞该学科领衔人工作室
工作室成员的当年考评分前十五名每人奖励100元,每三年的考评分之和在前十名的可评选“名师工作室先进个人”,每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