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会议指出,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一要切实把整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涉及国务院部门的,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根据工作分工亲自过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涉及地方的,省(区、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督促检查。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要着力解决好民生领域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和纠正涉及保障房、医疗卫生服务、入学就业、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三要认真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在全面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四要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执行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在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在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会议听取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的汇报。今年3月至5月,审计署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4万多名审计人员,重点审计了2011年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管理的9项社会保险基金、6项社会救助资金、3项社会福利资金共18项社会保障资金,核查了2005年以来相关数据;延伸审计了29273家企业、4207家医院和8101个村(居)委会。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收入2.84万亿元,比2005年增长3.13倍;支出2.11万亿元,增长3倍;年末累计结余3.11万亿元,增长4.35倍。审计表明,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安全,基金运行平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为稳定公第1页共27页众消费预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社会保障工作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够规范和违纪违规等问题。主要是:社会保险制度衔接不够,部分地区社会保障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部分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资金管理效益不够高,少数单位和个人违规牟取利益。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地正在组织整改。会议指出,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初建,下一阶段要全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尽快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二要健全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三要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建立规范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社会保障信息公示和披露的方式和程序。重点加强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以及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第二篇:一、审计: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一、审计: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根据授权或接受委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鉴证,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三、审计分析法:1.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某一份会计报表中的某一项目与既定标准的比较,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2.比率分析法,是指通过某一份会计报表中的某一项目同其相关的另一项目相比得出的相对数进行分析比较,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3.平衡分析法,是指审计人员利用会计平衡原理,对某些项目或数据的相互平衡关系进行分析比较,以获取审计证据的第2页共27页一种审计方法。4.趋势分析法,是指审计人员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某些经济指标在一段较长时期美的发展趋势,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5.账户分析法,是指利用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分析会计记录有无差错,是否适当,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6.账龄分析法,是指根据应收、应付款项挂账期限的长短,确定企业资产、负债是否存在的一种技术方法。四、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事项存在重大的错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