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工作制度为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履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跟踪督办、监督检查五项职能,为领导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案件查处工作信息,促进依纪依法办案,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纪委监察室负责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并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案件管理工作的目标及主要业务案件管理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
工作网络和体系比较健全,信息沟通渠道更加畅通,统计质量明显提高,综合分析不断深入,组织协调规范有序,跟踪督办顺畅有效,监督检查措施得力,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案件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做好案件统计工作,按照中纪委办公厅和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及市纪委统一的统计报表及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各乡镇纪委、县直机关派驻纪检组长,按规定时间(月报表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的统计数据)将统计报表报县纪委检查室,检查室案管员要及时汇总上报
本委局各室要按时准确地向案管提供案件数据和案件初查了结报告、立案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及处分决定等材料
要从案件的初查、立案、结案等查办案件的全过程进行登记,建立统计数据库,了解办案进度,掌握办案动态
要加强案件管理系统软件的管理使用
案件管理系统要实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不得对系统随意卸载或重复安装,严格遵守系统管理各项规定
(二)做好案件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
案件分析要着重分析研究本地区一定时期违纪案件的层次、行业、地域分布等情况;案件数量、类别、发案特点和趋势;违纪动机、手段,违纪形成在制度和案件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研究办案对策,针对存在的问题向领导提出建议
重大、典型案件分析随时报送
(三)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的职能,及时向本机关领导和上级报送查办案件工作信息,提供统计报表、统计调查、统计分析资料等情况;要每月定期向本委局领导提供一次查办案件情第1页共2页况,每季度通报一次查办案件情况和案件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