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汇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国家财产和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法律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特建立安全汇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完善选煤厂安全网络:厂长是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厂部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各工段和班组设兼职安全网员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汇报:1
厂部领导不定期、督察组定期检查对全厂进行安全巡视和检查,填写记录,督促整改
跟班厂长每班组织兼职安全员和班长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记录
将出现的事故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厂部,并督促落实整改项目
每日不组织检查者,罚跟班厂长50元/次
无记录者按末检查论处
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落实公司、矿每月进行的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
无故逾期不落实整改措施者,罚20元/项天
各班组的安全网员认真巡视和检查班组所属范围的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将当班安全情况汇报到跟班厂长,并做好签字记录
漏汇报者20元/次
跟班厂长必须在每日班前会强调安全工作,宣传《选煤厂安全规程》和厂部各项安全规定,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违者,罚50元/次;无记录者,罚20元/次
各班班长必须在班前会总结上个班安全工作,强调本班安全要点,并填写记录
违者,罚50元/次;无记录者20元/次
专职安全员每日13
00前将全厂的安全情况向厂长汇报,厂长视具体情况布置整改,力争做到“安全隐患整改不过天”
第1页共15页违者,罚20元/次
厂长每月底组织厂部安全大检查,及时将重大安全隐患报矿安检科
违者,罚200元/次
督察组每月2日撰写上月安全总结,每月25日制定下月安全工作计划
违者,罚组长和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