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招聘制度薪酬制度考勤与休假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制度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附则—1—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招聘制度一、招聘原则—2—(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
(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第1页共17页工
二、招聘条件(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
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
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
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