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一:新农合医疗管理规章制度XX县区医院新农合医疗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加合作医疗的患者(以下简称“参合患者”)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为参合患者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2、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确定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新农合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新农合的宣传、人员培训、参合患者身份审核、费用控制和检查、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省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宜
3、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做到新农合管理制度上墙或用电子屏显示,在醒目位置告知参合农民就诊、入院、出院结算、检查治疗等流程和收费项目、价格、药品使用目录,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等
在住院处放置“请出示合作医疗证”牌,营造良好的新农合宣传氛围
对在本院就诊参合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月一公示
4、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及时接收和处理基层转放的参合患者,不得推诿
对已确诊且适宜在基层治疗的病人,及时向基层转诊,减轻参合患者的经济负担
把本院无能力救治的患者应及时转至有条的机构救治,制定转出标准和条件,不得截留患者
5、因病施治,认真做好入院审核
参合患者确因病需住院治疗或经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同意转诊的,由经第1页共6页治医生开具住院单,参合患者凭住院单、转诊证明、新农合证、户口本,经本院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急诊患者和特殊情况没有办理转诊的,可先收治住院后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在五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补办合作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