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准确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第二章报告内容第一条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四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第二条检查人员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报告表》,报安全科备案。第三条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隐患类别;第1页共7页(二)隐患等级;(三)影响范围;(四)影响程度;(五)整改措施;(六)整改期限;(七)整改目标。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一条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成立隐患整改小组。小组由总经理负责,安全科具体实施。第二条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掌握本单位安全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安全科备案;(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四)及时掌握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五)确保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等防护设备完好有效。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车队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第四章处理与监控第一条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第二条车队存在安全隐患,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应当立即停止营运,直到隐患消除时才能继续,已整改后记录整改结果。第三条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隐患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一条对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防范和监控措施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部门,公司将追责部门负责人及所有部门员工,同时扣除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第二条对通知要求整改的部门未进行整改的,将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员工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第2页共7页第二篇:重大隐患整改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条。本制度适应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单位。第二章隐患的报告及评估第四条。生产单位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当地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委会和当地人民政府,公司安委会、生产单位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第五条:公司安委会协调相关部门对经评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隐患类别;(二)、事故隐患等级;(三)、影响范围;(四)、影响程度;(五)、整改措施(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七)、整改目标。第六条。经评估确定生产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隐患管理小组。第七条:隐患管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