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医院药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药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集中招标1
药剂科每年终应将我院上一年度所有销售药品列表统计,并将年销售额超过1000元的品种筛选出来,做为我院下一年度拟招标的药品品种,上报政府药品招标办公室;2
通过招标中标的药品企业,在与我院签定药品招标合同时,应提供合格的企业资质在我院药剂科留存,同时签定《药品购销合同书》、《药品质量、销售保证协议书》,规范药品企业在我院的经营行为;3
药剂科应将每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上报分管院长、院纪检委,并报院物价审计科备案;二、临床新品种引进1
为扩大我院临床治疗用药范围拟引进的新品种,由药剂科根据我院临床疾病谱的具体情况,初步筛选部分临床治疗对症的药品,并将筛选结果编辑(附简单的药品介绍、规格、生产厂家),上报医院药事委员会;2
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新药品种(包括相应规格、生产厂家),由药剂科发给与我院有业务往来的药品企业(独家生产的品种可考虑引进新的药品企业),各企业上报相应的药品价格,药剂科汇总后报分管院长、院纪检委,挑选价格适宜的品种做为入选新药品种,并报物价审计科审核药品价格、备案;3
所有新药品种的管理等同招标药品,并在下一年度做为我院拟招标药品上报政府药品招标办公室;三、药品采购1
中标药品应严格根据中标合同规定的中标企业、价格、生产厂家、规格等进行采购,如出现变更应及时上报政府药品招标办公室,并根据指示进行变更;2
未中标药品采购限定在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核准的药品企业内,采购依据采购计划由物价审计科对药品价格进行审核后,第1页共16页由药剂科进行采购;3
购入药品应严格验收、入库制度,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医院
2001年4月1日第二篇:医院管理-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