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中心校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管理,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规范工作规程和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师“十要”“十不要”》等法律规范、《云龙中心校管理制度汇编》和教育局2010年教育工作会有关责任追究的要求,结合我中心校工作实际,制定《云龙中心校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的原则1、坚持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学校按照岗位职责,明确该位应承担的责任,授予相应的权力,要求按照依法治校的方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坚持以实事求是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准绳,进行相关责任追究的原则。3、责任追究遵循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注意政策、公正处理、区别对待、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原则。4、学校对因不依法办事,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追究的原则。二、组织与管理中心校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责任追究小组、责任追究复议小组三级组织和具体实施责任追究处理。(领导小组、责任追究小组、责任追究复议小组等成员,被调查追究责任期间取消其成员资格)(一)组织机构1、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组长:杨剑兵1副组长:张荣伟第1页共30页组员:王家荣吴绍清2、责任追究小组:组长:张荣伟副组长:王家荣组员:吴绍清朱自明何应权徐顺堂陈明星刘友邦张宏伟李兴耀秦桂彬赵自伟3、责任追究复议小组组长:王家荣副组长:吴绍清组员:王剑萍朱自明乔耀祥(二)责任追究管理1、加强云龙中心校教师岗位职责和《云龙中心校责任追究制度》的宣传学习,引导教职工自觉规范自己的教育和教学行为,鼓励学生、家长对教职工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监督、举报。2、学校设立责任追究意见箱和举报电话。8905149。3、开展“社会评教育、家长评学校、学生评老师”的活动,把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一所学校、评价教师的重要标准。普遍家访上门征求意见,实行校访开门纳谏,印发《家长满意意见表》书面征询,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相关信息。4、引入“学生监督老师”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内容。5、学生(家长)监督举报实行保密,各完小校长为接报人。学生监督员(家长)有权向中心校直接举报。接报单位(接报人)必须即时如实填写《记录卡》。6、相关学校对事故处理避重就轻(隐瞒不报、少报、漏报)处理不当、故意泄密举报人姓名及内容,由此发生被举报人对举报人报复的,既要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又要追究所在学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7、各学校(责任人)必须将《责任追究调查处理意见》及时报告中心校责任追究领导小组。8、中心校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上报事故进行独立调查,并作出责任事故结论认定。9、责任追究的决定由党、政、考核小组记入教职工平时个人档案,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三、责任追究的界定1、校长、班主任、教师、电教员、图书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学生宿舍校园美化绿化管理员、食堂水电管理员、学生第2页共30页食堂从业人员、门卫、节假日各岗位值班人员等,对工作职责、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2、中层领导对部属分管的工作造成的事故负间接责任。3、学校领导对中层干部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4、需要追究责任的事故:⑴违法违章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其他涉及学校管理的安全责任事故;⑵违法违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⑶玩忽职守,擅自离岗给学校造成教育教学管理不利、财产、声誉损失的事故;⑷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失或影响的事故。⑸学校受到上级通报的事故;⑹学校认定需要追究的其他责任事故。四、责任追究的形式1、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