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中心校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管理,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规范工作规程和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
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师“十要”“十不要”》等法律规范、《云龙中心校管理制度汇编》和教育局2010年教育工作会有关责任追究的要求,结合我中心校工作实际,制定《云龙中心校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1、坚持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学校按照岗位职责,明确该位应承担的责任,授予相应的权力,要求按照依法治校的方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坚持以实事求是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准绳,进行相关责任追究的原则
3、责任追究遵循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注意政策、公正处理、区别对待、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原则
4、学校对因不依法办事,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追究的原则
二、组织与管理中心校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责任追究小组、责任追究复议小组三级组织和具体实施责任追究处理
(领导小组、责任追究小组、责任追究复议小组等成员,被调查追究责任期间取消其成员资格)(一)组织机构1、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组长:杨剑兵1副组长:张荣伟第1页共30页组员:王家荣吴绍清2、责任追究小组:组长:张荣伟副组长:王家荣组员:吴绍清朱自明何应权徐顺堂陈明星刘友邦张宏伟李兴耀秦桂彬赵自伟3、责任追究复议小组组长:王家荣副组长:吴绍清组员:王剑萍朱自明乔耀祥(二)责任追究管理1、加强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