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则第一条安全技术文件是施工生产的最基本的指导性文件,时安全生产的源头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批管理,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编制的依据有:1、《安全生产法》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3、《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5、《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7、《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岗位责任制》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单位
第二章安全技术文件的内容第四条安全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矿建、土建、安装、特凿等各类施工组织设计;2、单位工程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3、重要分部工程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4、特定时间空间、特定的工艺工序、特殊部位或施工环节的错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5、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6、事故处理技术方案、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7、“四新”技术应用试验安全技术措施;8、专业技术管理制度、工种操作规程;9、施工生产中涉及的其他安全技术文件
第三章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第五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第1页共17页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第六条下列技术文件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1、由公司承揽的总承包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第七条下列技术文件由工程处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1、矿建工程(1)所承揽新建
续建井筒(立井井筒、平硐、斜井井筒)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直径大于4米、深度40米以上暗立井,长度300米以上、倾角大于25度的暗斜井施工组织设计;(3)二、三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二、三期工程通风设计(风量计算、配风、风流方向、防尘、防火措施、设施布置、监测监控、通风系统图等);(5)冻结法、沉井法、钻井法、帷幕法等特殊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