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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实验初中初一新生招生工作计划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一、初中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1
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1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办理报名手续
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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