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对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促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报告的对象和范围本制度要求报告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包括。村级及部门负责人。二、报告的事项和内容(一)单位重大事项1、各单位装修、新建、改建办公楼,修建公路、饮用水等各项公益事业,造价在一万元以上的项目;2、各单位所管理的国有或集体土地、林场、楼房、等固定资产的出租、出让、变卖、承包等处置情况;3、各单位涉及向农民群众收取的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级批准文件复印件;4、各村每季度收支明细情况(由经管站按季度做帐后上报);5、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6、各单位重要节假日或上级规定的特殊任务时期值班人员安排情况;7、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应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的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2、本人主持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3、本人及其配偶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4、本人及配偶、子女从事经商、办企业、有偿中介活动,第1页共11页参与承包、租赁、购置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场、等超过一万元以上的资产情况;5、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及处理的情况;6、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三、报告时限和方式重大事项报告采用书面形式,需事前请示批准,按组织答复的意见办理。《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表》由单位填写,经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依干部管理权限和报告的不同事项,由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或乡纪委领取并由本人填写,报送同级党组织,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统一报乡纪委备案。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表中不便填写的可另附说明。四、相关要求(一)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本制度的规定,按时、如实地上报单位重大事项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单位领导干部应报告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重大事项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自理;情节严重者,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二)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者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同级领导班子内部或本部门内予以公开。(三)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报告制度的具体落实工作,由乡纪委负责。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存入廉政档案。本制度由乡纪委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中共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第2页共11页2012年3月20日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中央、省、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重大事件申报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报告内容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及直属机关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上级部门到我校进行工作考察和调研,领导参加的各种重大事项的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3、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4、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开支情况;5、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6、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7、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落实情况;8、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9、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情况;10、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单位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