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
为了进一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地位,更好地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时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八条,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要制订详细的计划,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责任范围以及基本要求和目标
要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排查时间、事故隐患的具体部位或者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级别和隐患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等,不得不记、漏记,更不得做虚假记录
记录要向从业人员通报,使从业人员及时了解工作岗位上存在的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1页共22页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