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发展制度为进一步放宽政策,优化环境,加快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步伐,经镇党委、政府班子会研究,对20**年度民营企业发展特做如下规定:一、镇经委对来我镇投资办企业的业主实行全方位服务,对项目立项、审批、工商、税务登记等实行一条龙办公,积极跑办、帮办,让投资业主放心、安心
二、镇经委负责协调新办企业的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交通畅通,为企业良性发展创造条件
三、镇干部在本镇境内领办、创办企业的,发放半年工资,本年内新上企业投产后,纳税额达2万元以上,工资全部补发,不足2万元的,按完成比例补发下半年工资,各种政治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相同
四、对45个村实行指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即民营企业发展一票否决制
根据我镇发展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45个村实行“只奖不罚”制度
即按各村人口多少,分配指标任务,500人以下的村,必须完成一个生产设备投资5万元的企业摊点;500—1000人的村,必须完成一个生产设备投资10万元的企业摊点;1000—1500人的村,必须完成一个生产设备投资15万元的企业摊点;1500人以上的村,必须完成一个生产设备投资20万元的企业摊点
年终镇经委根据人均固定资产投入和人均纳税款,对45个村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并排出前五名,对村干部依次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一把手拿60%),对完不成指标任务的村年终不能评优,不能受任何奖励,对镇包村干部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
五、奖励制度(一)、固定资产投资奖年内新建企业摊点,奖励业主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
该企业摊点正常生产,经镇经委验收确定投资额后,经予一次性奖励
(二)、纳税奖纳税奖分为基数奖和增幅奖
第1页共2页1、基数奖以上年纳税为基数,增幅20%以上,享受基数奖,奖励业主额度为纳税总额的1%
2、增幅奖年纳税额以高出上年纳税额20%为基数,超出基数在10万元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