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当交付后的产品可能有批量的不适合(包括存在安全危害)时,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方,实施产品召回,并迅速完全地使有关产品得到控制,避免或降低危害的影响
2、范围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回收过程
1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监视实施召回
2总经理负责召回计划的批准
3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本程序的要求
1召回的时机当公司存在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不在公司控制下时(如已经交付),应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召回产品,触发召回程序:a)顾客的投诉(见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b)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适合的产品;c)媒体报告报告的不适合的产品或事件;d)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见不合格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e)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2待召回产品的识别和评价a)食品质量、安全小组即产品召回小组,应监视与产品召回有关的信息
1于情形时,管理者代表应立即召开小组会议进行召回评审
必要时,应要求最高管理者和法律顾问、各部门的其他主管参加
c)召回评审的内容包括
召回原因;信息的来源,可信度;以往的产品安全记录,危害程度;政府卫生部门的流行病学咨第1页共3页询记录;待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产品线和地理区域);是否启动紧急召回;一旦启动召回,还应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的方法、途径和召回产品的处理等
d)只要可能,应对待召回产品对应的批次产品,甚至相邻批次的产品留样进行复查,以证实是否不安全及其不安全的原因
其结果应作为召回评审的输入
留样应保持到召回活动结束
c)在有确切的信息支持时,召回的评审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
召回的产品识别和评价之后,应编制成召回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启动
3召回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