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人员评议制度为加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建设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接受监督,特制定路政执法人员评议制度。一、评议目的全面提升路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保证路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评议内容1、是否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要求。2、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路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4、是否以大局为重,牢固树立文明执法和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的观念。5、是否恪尽职守、廉洁自律。6、是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三、评议方法各路政大队要在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评议。评议人员由内部人员及外聘行风监督员组成。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四、评议要求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2、评议工作要谨慎、认真,不得走过程、弄虚作假。3、评议结果要公示。第二篇: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为加强公路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公路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评议考核机构XX县区公路路政管理站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路路政管理站崔红光同志担任,成员由中队负责人组第1页共6页成。二、考核对象各路政中队及执法人员。三、考核评议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四、评议考核内容1、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2、公路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际情况。3、行政执法各项落实情况。五、评议考核办法1、实际部门和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由路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路政中队和路政执法人员考核。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评议考核相结合。路政科每半年对各路政中队考核一次,对路政执法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报上级备案。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4、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则权。被评为良好的中队(或个人),才具有参加与先进集体(或个人)的评选资格。六、考核标准(100分)(一)部门1、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2、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3、及时完善各项制度、规章的得10分,未及时完善每项(次)扣1分。4、坚持原则,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现一项应强制第2页共6页执行而未强制执行的扣10分。5、按规定着装执行公务、证件齐全、公正廉洁、平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不着装或证件不齐执行公务的每人次扣2分,发现一次违法执行公务或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6、严格按规定收缴费用的得10分,每发现一次擅自减免或加大费用征收标准的扣5分。7、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超越审批扣5分。8、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办案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法定程序办案的扣10分。9、正确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或不规范的,每次(件)扣0.5分。10、严格立案程序监督制度的得10分,凡发现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扣0.5分,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而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的每件(次)扣1分。(二)个人1、按要求积极参加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扣0.5分。2、按规范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3、积极参加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活动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0.5分。4、执行公务时着装整洁、证件齐全的得10分,凡发现不着装或证件不齐执行公务的每次扣1分。5、依法执行公务,平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公务、语言不文明的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