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制度规则及行政伦理对权力滥用限制柯武刚和史漫飞在《制度经济学》序言中说
“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欧洲人能创造出现代技术文明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开发并贯彻了一套人类交往的规则,它抑制了机会主义和权力滥用,这些规则被称为‘制度’”[1]
这里他们强调是被人们称为“制度”规则的巨大能量
从目前中国公共行政制度建设还很不完善的意义上说,制度是很重要的,但这只是条件
因为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去执行,执行者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执行的效果
具体到公共权力滥用问题,目前,我国预防公共权力滥用规定不能说少,但公职人员越界行使权力的现象却是公务员管理中长期存在的
原因是多方面的,制度不完善是一个重要方面,行政伦理缺失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本文对公共权力滥用的深层原因作简单分析,并从制度设计中行政伦理安排的视角,对如何制约公共权力滥用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政治的恒久话题: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国家的诞生,国家就集社会管理与阶级统治于一身
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力、社会权力的矛盾成为政府权力运作中的主要矛盾
从本质上看:个人权力需要政府权力作为制度确保以兑现;但政府权力的运作与实施又在一定程度上无疑会成为“掠夺之手”,侵犯到个人权力与切身利益
提倡政府不加干预的“守夜人”及缩小政府权力的“有限政府”的观点都是历史上政治家们提出的解决问题方案,但历史的检验已经说明这些方案都不是万能法则
政府权力的运作必须与时俱进,特别是对于有着“万能政府”色彩的中国政府来说,如何随着社会发展而作出符合变化的改变,按“依法治国”的准则来行使政府权力是个亟待解决的重大核心问题
[2]在中国,公务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是行使人民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者,他们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其自身要为社会发展、确保社会的安居乐业发挥具体积极作用
公共权力是权力的一种,公职人员是一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
众所周知,行政权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