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法律问题及制度建设分析【摘要】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为提升教学质量,增加学生社会活动经验,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在职业教育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不过,在《职业教育法》中虽明确要求各行业、企业和事业组织需要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但因为对这些事企业单位在职业教育中的参与程度和参与方式没有做出详尽的要求,大部分事企业组织的校企合作架构其实还相当随意,本文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对校企合作中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制度建设意见
【关键词】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法治制度;问题及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国家推行的职业教育发展及教育质量提升的主要方式
从1991年到2019年,我国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和产教融合相关联的政策,这些政策性文件的出台为校企合作的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1]
不过,因为事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承担责任还不够明确,导致了企业在参与办学和产教融合的过程中存在参与度不够,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
一、校企合作中的法律问题在当前的校企合作法律制度建设中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关系不明、法律风险无法规避等弊病,这些问题导致当前的产教融合在建设过程中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需求存在严重脱节的情况,整个校企合作体系缺乏长期维持和运转的问题,这使得未来的产教融合建设困难重重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
对于职教发展,国家很早就给予了重视和关注,先后颁布了数条相关法律,较早的《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甚至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历史
但是,在经济形式逐渐发展和变革的当下,法律制度却没有及时更新内容,第1页共5页很多法律依据和产教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