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制度一、绿色通道服务的范围1
直接危及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脑梗、心梗、多发伤复合伤、各种原因引起的循环呼吸骤停、休克、昏迷、大出血、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
无家属陪同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同人员等)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突发事件,对社会影响力较大事件中的患者
见义勇为的受伤者
二、绿色通道救治的基本要求1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先救治,后结算
急诊科护士接诊时,如发现符合“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患者,须立即报告医生,由接诊医生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
一旦开通绿色通道,即实行“二先二后”的规定(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费;先入院抢救,后交费办手续)
化验、检查、输血、用药、住院等由护士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根据医嘱单、输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急诊科“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快捷的服务
急诊科医生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时,应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及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
急诊科护士核对后及时执行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与护士共同护送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等任务
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10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
对需做各种急诊辅助检查的危重患者,必须由护理人员第1页共30页陪同,必要时与医师共同护送,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边抢救、边检查
对需住院、紧急手术等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根据病情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由护士护送或与医师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