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保卫制度一、加强门卫管理
按照门卫岗位职责的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与工作无关的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楼
(群众来访或来局办事人员除外)
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我局水、电,如发现门卫人员私自离岗或外来人员使用我局水、电,则追究门卫人员的经济责任
三、门卫人员建立夜间巡视制度,并做好晚间来客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制止和报警;否则发生失盗案件,要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
四、门卫及各科、定下班前必须坚持关好办公室和走廊门、窗,关好水、电
发现门、窗、水、电或锁具等损坏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
五、全局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按时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门卫做好保卫工作
否则发生失盗等事故则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各部门办公室不要存放现金
个人钱、物被盗一律自行承担
七、加强文件、档案及设备的管理
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文件、档案和贵重器材和保管,登记造册不得遗失或损坏
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和档案应及时交打字室或档案室存档
档案室和打字室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
禁止在档案室和打字室内抽烟、闲谈
否则发生文件、档案及设备遗失、损坏等事故,则追究打字室、档案室和当事人的责任
关于接待工作的规定为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加强廉政建设,热情做好接待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局接待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接待工作应遵循热情、礼貌、节俭、适度的原则,达到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
二、凡外来人员到我局联系工作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各科、室对口接待就餐的,必须先填写第1页共2页《接待就餐通知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局长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
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填写《接待就餐通知单》的,可先安排就餐,事后予以补填通知单,并报分管局长批准
三、本局内部开会,不安排就餐
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的,经批准后安排
四、安排外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