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摘要】: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第1页共2页(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