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鑫顺煤业下井带班制度为保证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深入井下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及集团公司关于对领导干部下井规定精神要求,特制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八项制度
望认真遵照执行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交接班制度》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公示制度》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三汇报”制度》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举报制度》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请销假制度》
《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考核制度》
2014年1月5日2附件1山煤集团左权鑫顺煤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强化现场管理,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排除隐患,保证安全
根据国家国务院、安全监管第1页共28页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入井带班考核领导组领导组对下井带班和值班进行考核,并与经济收入挂钩进行奖惩
组长:于斌全副组长:孛国珍荆铭玉冯希宏王桂生翟贵元王毅前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部门负责人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人员范围1、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为下井带班人员,职能科室领导为下井跟班人员
2、施工单位下井带班领导为“五长两工”人员
3、监理单位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下井现场跟班监督矿建、安装工程质量人员
三、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指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