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基本情况农村低保制度是由政府对生活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以下的农村居民,以货币补助的形式,补足其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共保障238637名家庭基本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从2008年7月1日起,全市农村低保扩面提标,保障标准由700元/人。年提高到820元/人。年,保障对象从238637人扩大到288500人。全市农村低保制度从实施至2009年第四季度,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9390万元,季度人均获救助147元。2009年11月5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明确,将农村低保覆盖范围扩大到国家确定的新的贫困标准线1196元以下的农村全部困难居民,要求在2010年1月份前按新制定的保障标准和和核查内容程序确定出新一轮保障对象,在春节前兑现发放完2010年一季度低保金。同时,要求各地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到“十一五”期末真正建立起科学规范、公正有效、可持续的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全市大规模地开展了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工作。截至2010年1月底,四个县、特区、区98个乡镇共完成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218988户、468527人,有95个乡镇按各县新制定的保障标准和核查内容程序确定出新一轮农村低保对象200364户、422064人,并于春节前兑现发放完2010年一季度低保金5552.79万元;xx区有3个乡镇因工作量太大未审核审批完,按照省政府明确的进度服从质量原则,暂按老标准、老对象发放4245户、6927人2010年一季度低保金100.41万元。截至2010年3月底,这3个乡镇全部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审核审批完毕,第二季度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05605户、43004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5678.33万元,季度人均救助132元。按照有进有出的原则,第三季度全市共保障205767户、430214人(占农业人口数的18.14%),发放农村低保金5680.7万元,季度人均救助132.04万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第1页共5页保、按标施保。二、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主要做法(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09年11月5日全省农村低保工作会议、2009年11月6日全省民政局长会议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村低保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民发[2009]76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了全市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2009年11月27日召开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118号),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的具体责任,要求各级政府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市民政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和省民政厅及县区的衔接工作,根据具体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市农村低保核查有关问题政策范围的通知》,明确了有关政策界限。县、乡两级政府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本辖区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二)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印发文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扎实抓好各项关键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乡两级政府均采取倒排工期的方法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了全市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工作的有序开展。(三)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各县、特区、区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保障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需要、贫困人口数量、省市县三者合一后的县级低保发放财力等因素,精心测算,合理确定出了符合本县区实际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xx区为1200元/人。年、xx县为1260元/人。年、xx县为1190元/人。年、xx区为1320元/人。年。(四)广泛进行动员培训。市、县、乡、村四级均召开了动员培训会议,各级政府一把手均出席会议作动员讲话,民政、统计、扶贫等部门广泛开展了业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培训组织参加入户调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