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1、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废弃物登记及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院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及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弃物管理处置的法规规章、理论实践及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弃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弃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XX县区人民医院2014年1月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院长为医疗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2、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由专人负责,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3、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污物的收集、处理要按无害化处理和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
医疗废弃物放置于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医疗废弃物应放置于不易穿透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专用容器内,少量的药物性医疗废弃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放置),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到医院焚烧物集中点进行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进行填埋,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4、医疗废弃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第1页共11页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5、禁止丢弃医疗废弃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医疗废弃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6、医疗废弃物在各科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工作人员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