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产权制度改革理论与探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探讨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年11月29~30日,由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京共同主办召开了“国有林产权制度改革研讨会”
近百名有关部门官员、专家、学者及国有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基层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共同为国有林产权改革献计献策
此次研讨会围绕国有林产权改革问题,从理论、实践及政策等多个层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达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国有林区形成和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有与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发展过程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国有林区实行的是党政企社合一、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适合当时的国情林情,具有其合理性,为开发、建设林区,对促进国有林区发展和支援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随着国有林区资源危机的加剧和社会对木材及其产品需求的增加,很多企业陷入无林可采的困境
要使国有林区摆脱“两危”的困境,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深化改革
国有林区的改革必须尊重历史、正视现实
尊重历史能使我们理智地谋划改革,正视现实将使我们坚定改革的决心
二是国有林区的改革要在资源保护、企业生存、社会稳定等多个目标中寻求正确的方向,要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客观上改革存在着风险,并要支付巨大的改革成本
但是如果不改革,不但原有的矛盾和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各种矛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具危险性和破坏性,积累的风险会更大,改革的成本会更高
改革并不容易,因此要求我们在改革的总体设计和措施的选择上要有理性的思考,要有更加深入的研究
三是国有林区改革的核心是确定明晰、稳定、可靠的产权制度
森林资源所有权的拥有者,应充分享有对资源的管理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