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住房制度造福全军官兵改革住房制度造福全军官兵--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负责人就房改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本报记者张海平张占辉本报特约通讯员崔彬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掌握《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日前,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人。记者问(以下简称“问”)。这次军委颁发的《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与以往改革相比有什么特点。答:我感到这个《方案》有5个明显特点:一是改革力度大,跟上了国家房改的步伐,加快了军队房改进程,拓宽了向干部出售住房的路子;二是受益面宽,顾及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买到房的得到了实惠,暂时不能买的也有希望;三是透明度高,将住房补贴与工资挂钩,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是操作性强,房价、补贴、面积标准都很清楚,计算简便,人人都能算清自己的账;五是具有我军特色,《方案》总结了我军十多年的房改经验,既与国家的房改政策衔接,又突出了我军的特点,还借鉴了外军的有益经验,反映了广大官兵的心声和愿望,凝结了全军上下的心血和智慧。问。《方案》对在职干部住房保障是怎样规定的。为何规定在职干部主要住公寓房。答。《方案》规定,在职干部主要住用公寓房,有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购买自有住房。这是从我军的现实情况考虑的。关于在职干部能不能买房,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按理说,地方干部能买房,军队干部也应该允许买房。但《方案》规定,军队在职干部主要住公寓房。这是军队房改与地方房改的重要区别。为什么军队房改要采取这样的政策。首先,我军是高度集中的武装集团,要求军人相对集中居住。其次,军人调动频繁、流动性大,不宜提倡过早在驻地买房。再就是,从目前财力来看,如果大家都去买房,马上全部兑现住房补贴,需要一次性拿出几百个亿,这是不现实的。当然,并不是完全不让在职干部买房,对有些情况,比如,接近退役的干部,公寓房保第1页共8页障不了的干部,有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买房;家属没有随军的干部,如果确实需要在家属所在地买房,也可以发给住房补贴。随着军队财力条件的改善,在职干部买房还可以逐步放宽。应当看到,对于住公寓房的在职干部来说,虽然暂时没有买房,但住房补贴已经记入个人账户,终归是要兑现的。问。《方案》对军队管理的离休干部如何实施住房保障。答。针对离休干部住房安置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保障办法。对已安置住房,现有住房又符合出售条件的,可以购买现有住房;住房不符合出售条件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现有住房;对未安置住房,但住房已列入规划并开工建设的,可以购买或租住规划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问。《方案》对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干部的住房如何保障。答。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干部的住房保障,要逐步与国家和军队的住房新制度接轨。《方案》明确了5种住房保障办法,即已安置住房的,可以购买或租住安置的住房;住房已列入第四、五批安置计划并开工建设的,购买或租住已规划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自购、自建住房,维修私房或购买配偶所在单位的住房;也可以购买或租住符合出售条件的现有住房。问。转业复员人员住房问题如何解决。答。地方停止实物分房后,转业、复员干部依靠接收单位安置住房的办法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今后,转业、复员干部住房将逐步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系统,按照房源由地方提供,经费由国家安排,补贴由军队发放的原则实施保障。军队售房区的住房和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也可以按规定向转业、复员干部出售。有了这一新政策,长期困扰军队的难题将得到基本解决。问。军队士官住房如何保障。答。将士官也纳入了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体现了军委、总部对士官的关怀。《方案》明确,现役五、六级士官分别比照营、团职军官住房保障规定执行,第2页共8页四级以下士官住用集体宿舍。退役士官比照相应职级退役军官的住房保障规定执行。问。军队职工如何参加这次房改。答:《方案》规定: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不再实行实物分配,可以购买符合出售条件的军队现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