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加分没有那么简单2020年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出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从2020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即202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将实行“瘦身版”的高考加分、保送等政策
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省份陆续撤销了“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加分项,北京、浙江、四川等16个省份依然保留了这些项目,这一保留引发社会热议,而且一些地方一加就是20分更令人惊诧
鉴于一些地方的品德加分政策已经发布,社会上有不少质疑,重新审视这一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当下对加分政策的争议主要集中于运动项目、省级“三好学生”(包括优秀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者等对象的高考加分政策上,理由是它们成为腐败的通道,在方式上违背“程序公平”原则,为少数行政权力掌控者所操纵,缺少公开透明度,损害社会公平、公正
从实践例证看,2020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加分考生17082人,少数民族学生占比96
6%,非少数民族加分考生582人,约占加分考生人数3
这其中加5分的共459人,省级“三好学生”225人,约占非少数民族加分考生的38
7%;省级优秀团干部90人,约占非少数民族加分考生的15
5%;省级优秀学生干部62人,约占非少数民族加分考生的10
7%,三项共占64
而2020年该省此类项目加分超过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66%[1]
足见公众对这类加分影响公平的质疑并非没有依据
为此有必要对这些方面进行再思考和再分析
一、从高校招生考试的定位看,专业化、公平化是总的发展趋势60多年来,从有明确政治取向,甚至唯成份论的高校招生走向以维护所有社会成员的公平、公正为目标的高校招生是大势所趋,逆这一趋势的任何做法都难以获得公众认可
大面积的道德考察不可行性早已被历史多次证明
制度设计者若不能跳出惯性思维,或者抱着给自己留一手“预设后门程序”的思维,在给思想品德和见义勇为之类的事项加分缺此资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