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上的民事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现在已对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带来巨大影响
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金融深化”,经济的增长已与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表现息息相关
中国已经存在一个为数众多,且不断增加的“股民”群体,股市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就会有人感到切肤之痛
证券市场规范化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的,但市场的状况却很难令人满意
1999年有100多家上市公司有谎报业绩、欺诈上市、内幕交易等行为,1999年也因此被称为是“上市公司罪恶昭彰的一年”
(2)证券市场的重要性人所共知,到如今,对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决定作用的不是资金,不是评论员文章,而是制度
一、为什么是民事责任面对市场,政府首当其冲的问题是管还是不管
理想主义的经济学理论给出的答案是“不管”,由市场这一“无形之手”自发调配
然而现代经济日趋复杂多变,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种种现实的考虑使得绝大多数政府在政策抉择时均选择了“管”的套路
(3)管有不同的管法
英美承其传统理念推崇自律为主,管制为辅的方式,而德国就更强调政府的监管职能
区别是相对的
无论英美还是德国,其监管均十分注意自律性约束和私权救济方式
近几十年来,全球更是掀起了一阵“放松管制”(deregulation)的浪潮
各国放松监管措施,让市场充分展示其创造力
相比而言,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构架表现出极强的管制色彩和集权化(centralization)特征
“中国的证券监管机关拥有几乎是令各国同行最为羡慕的权力
”(4)但是,在这种前所未有的强力管制下,市场并未规范起来,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未见减少,反而愈演愈烈
从理论上分析,强力管制的模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有限理性”问题
政府的决策是由人来做出的,而人的理性是有限的
现代社会信息的增长是如此之快,以至于没第1页共13页有-个人能够声称他能够掌握决策所需的所有信息
即便是在信息相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