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建立意见为了提高我县蔬菜储备和向市场投放能力,建立蔬菜储备制度,完善蔬菜应急储备机制,保障我县蔬菜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2〕5号)精神,现就在我县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切实认识到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县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逐渐增多,城郊常年性菜地面积逐年减少,城镇需供菜人口持续增长,城镇供菜压力不断增大。受气候因素影响,冬春两季为我县蔬菜生产淡季,容易出现供应偏紧、价格上涨等情况,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提早规划,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和完成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确保在冬春两季我县蔬菜供应和价格平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建立冬季蔬菜储备制度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以保证冬春蔬菜供应、满足应急需要、平抑菜价大幅波动为目的,坚持市场化运作,依托骨干企业,采取“政府委托、企业代储、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建立储量合理、管理严格、投放及时、运转顺畅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确保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销得出,确保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三、冬春蔬菜储备分级和品种范围根据我县乡镇分散、交通滞后、运输不便、蔬菜季节供应不均等特点,建立县级蔬菜储备制度。蔬菜储备用于应对全县范围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解决本辖区内冬春季供应短缺和抑制价格异常上涨,强化蔬菜供给应急能力。按照XX县区实际和群众消费习惯,储备的蔬菜品种主要包括马铃薯、大白菜、萝卜、胡萝卜、蓝、洋葱等耐储存、便运输的蔬菜。四、冬季蔬菜储备时间和规模冬季蔬菜储备实施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秋季蔬菜上市至次年第1页共4页大路菜上市之间的4个月(当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全县城镇需供菜人口约8万人,每人每天按照0.5公斤的蔬菜需求,我县城镇人口每天的蔬菜消费量大概为40吨,蔬菜储备量是以城镇人口7天的消费量为标准,即280吨,全县蔬菜储备规模暂定300吨。按照远近结合、调运便利、XX县区储备为主、产地储备为辅的原则,县城储备150吨(含城关镇100吨)、同时在乡镇储备点储备150吨(哈达铺镇50吨、理川镇50吨,南阳镇50吨)。各储备点要结合本地现有设施和财力情况,选择现有储备设施,产地可采取简易冷库或地窖进行蔬菜储备。鼓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和经合组织在城关、哈达铺、理川、南阳4个乡镇各建设蔬菜冷藏库1座,建成后每座补助资金10万元。同时鼓励有一定消费规模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建立储备。要合理把握蔬菜收储时机和节奏,防止由于需求叠加导致菜价上涨。五、蔬菜储备承储主体和运作方式通过签订协议,委托具有一定经营能力、产销衔接能力、仓储能力和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的经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城郊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生产大户等,通过动态、静态储备或者动态与静态储备相结合等方式,在特定地点和时间内,承储一定数量和品种的蔬菜。协议要明确政府和承储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确保政府对储备蔬菜的调用和处置权,承储主体要切实承担政府下达的调控任务。要建立针对冬春蔬菜储备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承储主体的监督检查,确保储备及时到位,调运顺畅。(一)储备方式。由蔬菜储备主体按照下达的储备计划实行定点储备。在储备期内,储备主体应随时保证调拨任务需求;在不启动政府储备投放的前提下,储备蔬菜可参与储备主体自身的经营周转,但承储主体必须随时保证承储数量。储备期满后,储备蔬菜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自负盈亏。(二)储备动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致使蔬菜市场出现脱销断档第2页共4页趋势,境内蔬菜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供应偏紧时,动用储备蔬菜。(三)储备调拨。储备蔬菜是专项储备物资,未经县、乡(镇)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发生重大情况确需动用县级蔬菜储备时,由县商务局和乡(镇)政府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