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信访代理制度信访代理制度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镇、村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积极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在信访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信访新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推行信访代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信访条例》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总要求,针对矛盾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特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信访调解效能,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全面提高信访调解工作水平,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我镇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建立信访调解事项代理制,把信访调解工作队伍扩充到基层,把信访调解工作的网络延伸到各小组,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群众最盼、最忧、最急、最怨的问题入手,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减少群众非正常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
三、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设立信访代理调处办公室,其组成成员如下:主任:吴新祥副主任:潘国胜程有富成员:汪秋生许新民吕鹍毕荣峰吴云标黄恒四、信访代理员的条件:第1页共9页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信访工作;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为本镇常住人口;3、熟悉本地区人员环境,同本地区群众关系良好,在群众中一定威信,具有一定语言和处理能力;五、代理员工作职责1、向本村组群众进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2、掌握本村稳定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做好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整理上报信访信息,做好信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