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工作参考总结第一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工作汇报多年来,我校一直把学生赞助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妨碍学习”为目的,健全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贷、奖、助、补、减”赞助育人工作体系。一、根本情况(一)畅通“绿色通道”每年新生开学学校都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报到。为让新生理解国家及学校的赞助政策,及时处理贫困家庭新生的经济困难,学校在迎新现场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征询处,并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对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祸受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孤儿、残疾学生,学校将特别关注,并依照实际困难情况,及时给予500—1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二)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学生的精确认定是赞助工作有效开展的根底,也是最难把握的工作环节。每年十月份学校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展审定,并实行动态治理。通过连续多年的调查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我校特别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本文指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数的8%;比拟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8%;一般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16%。困难学生总计约占在校生数的32%。(三)全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处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学费的主要途径。学校目前创办的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生源地信誉助学贷款,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县区教育局办理贷款,新生能够拿着录用通知书直截了当办理。另外,与山东省农信社合作的国家助学贷款已停顿办理,已签订合同的学生,明年将办理完毕。贷款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10%以上。(四)公平、公正评审奖助学金目前,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三种方式。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比例占在校生数的2021%。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每年900元;三等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每年450元;单项奖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每年200元,获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50%。学校如今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有肯德基曙光助学基金、朝阳助学奖学金、济南市人民政府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千鹤奖学金等5项基金,每年赞助400余人,赞助金额约30万元。(五)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的育人成效目前,我校设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1600多个,机动岗300多个,约占在校生数的6%。主要岗位有校园环境保洁助学岗、学院办公室助学岗、图书馆助学岗、后勤部分效劳中心助学岗、机关部分处室助学岗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补助12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月补助90元,他们每月的工作量在20个小时左右。勤工助学岗的设立提高了同学们的综合素养才能,缓解了本身经济困难的压力;同时,协助学校特别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减轻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六)及时发放困难补助困难补助主要有临时困难补助和大病医疗补助两种。临时困难补助主要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济南地区居民的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的学生、因家庭发生忽然变故或自然灾祸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本身遇到意外损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大病医疗补助是对患严重疾病的经济困难学生在医药费上除保险理赔之外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补助。(七)严把学费减免关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银行不予发放贷款又没获大额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减免学费的重点。考虑到减免学费的负面妨碍,对学费减免进展严格把关,主要考虑毕业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上学费的学生。(八)注重赞助育人加强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认识和社会效劳认识。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体系,培养学生的感恩认识和社会习惯才能,加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才,xx年年,学校成立了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效劳队。效劳队以“心胸感恩、自立自强、奉献爱心、效劳社会、实践成才”为主旨,立足校园,效劳社会。效劳队成员由获得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各种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