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20XX年XX县区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3-12-1修订)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辅助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医疗废物管理政策与法规,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
5、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6、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7、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负责人应当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第1页共16页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8、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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