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教育馆课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教育信息化和基础教育发展需要,规范和完善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可持续发展,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中央电教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以全省基础教育系统管理者、研究者、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为主体;倡导竞争,择优立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的各类课题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XX省电化教育馆设立“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省课题领导小组”)
其下设“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办事地点设在XX省电化教育馆研究科
“省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发布相关课题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审核各级各类课题,遴选重要课题向中央电教馆推荐;决策学术交流活动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课题规划实施;管理省内各级各类相关课题;组织学术交流、推广科研成果等
第五条XX省电化教育馆设立“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提供学术咨询、指导课题实施
其成员由“省课题领导小组”聘请
第六条各市电化教育馆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相应部门,与“省课题领导小组”、“XX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学术委员会”建立相关业务联系
第三章课题类别和选题第七条根据XX省电化教育馆发布的《XX省“十一五”现代第1页共6页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设立“重点课题”
列入重点课题的,“省课题领导小组”向中央电教馆推荐立项
重要工作课题和重要项目课题可根据需要,经“省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单独立项
第八条“十一五”期间,每2年组织一次申报、审核和推荐(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