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演变摘要
本文在回望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时分析其日趋衰退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安排缺陷,希望在此基础上能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从1949年到1978年,我国政府为化解农民疾病风险、满足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而作出的制度安排是合作医疗制度
这项1949年以后我国政府付出巨大力量建立的解决农村卫生问题的富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被世界银行的专家称为“卫生革命”,使广大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但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1978年之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合作医疗制度也随之瓦解
1997年,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仅占全国行政村的17%,如此之低的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使得我国90%的农村村民被排除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之外,基本靠自费医疗,农村贫困人口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逐渐增加,成为困扰农民生活的一大问题
一、发展历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上经过萌芽期、形成期、高涨期、起伏波折期和重新发展期等几个发展过程
萌芽期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早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后受农村土地改革的启发,陆续出现了由群众自发筹资创建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所和医疗所
由于其基本采用的是“合作制”和“群众集资”,不具有保险的性质,所以把它们看作是后来的合作医疗制度的萌芽
它们为后来实行保险性质的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
形成期1955年由于受农村合作化的影响,在山西、河南、河北等省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伤的社员负责医疗,并且要酌情给以劳动日作为补助
从此很多地方开始出现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集体和个人相结合互助互济的集体保第1页共27页健医疗站、合作医疗站或统筹医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