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制度[共5篇]第一篇: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制度双流镇白安营小学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XX市教育局文件:筑教保发(2005)38号精神,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并能更好地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拟定本制度: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六条措施”相关的文件精神
2、全体教师必须按学校要求,轮流巡查校园建筑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中出现的危险动作
3、巡查过程中,要求对学生所做的一切危险动作进行及时制止,并按班级作好记录
4、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隐患要随时查,及时反映整改,记录按要求每周必须达2—3次
5、巡查人员对学校设施、设备、教学仪器等出现的隐患及时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6、巡查人员对班级学生所做的危险动作或已导致的事故发生及时制止,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家长
7、班主任,各科任教师要积极配合巡查教师处理协调好巡查的可操作性
8、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好班队课进行广泛的安全宣传教育、逃生演练和自救知识和自救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能力
9、各科任教师在教学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的活动情况适时地进行安全教育
10、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发现的危险隐患和学生的危险性动作要及时消除,及时制止,不能视而不见
11、凡在巡查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巡查人员配合班主任负责处理
各教师发现的安全问题,如情况紧急要先作一定的第1页共11页处理再报告学校
二00八年九月双流镇白安营小学学生活动巡查记录表双流镇白安营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记录表第二篇:贫困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灵西中心学校贫困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留守儿童的帮困、助学、育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