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制度[共5篇]第一篇: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制度双流镇白安营小学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XX市教育局文件:筑教保发(2005)38号精神,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并能更好地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拟定本制度: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六条措施”相关的文件精神。2、全体教师必须按学校要求,轮流巡查校园建筑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中出现的危险动作。3、巡查过程中,要求对学生所做的一切危险动作进行及时制止,并按班级作好记录。4、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隐患要随时查,及时反映整改,记录按要求每周必须达2—3次。5、巡查人员对学校设施、设备、教学仪器等出现的隐患及时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6、巡查人员对班级学生所做的危险动作或已导致的事故发生及时制止,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家长。7、班主任,各科任教师要积极配合巡查教师处理协调好巡查的可操作性。8、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好班队课进行广泛的安全宣传教育、逃生演练和自救知识和自救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能力。9、各科任教师在教学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的活动情况适时地进行安全教育。10、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发现的危险隐患和学生的危险性动作要及时消除,及时制止,不能视而不见。11、凡在巡查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巡查人员配合班主任负责处理。各教师发现的安全问题,如情况紧急要先作一定的第1页共11页处理再报告学校。二00八年九月双流镇白安营小学学生活动巡查记录表双流镇白安营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记录表第二篇:贫困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灵西中心学校贫困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留守儿童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留守儿童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资助原则(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留守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二)鼓励贫困留守儿童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二、资金来源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以及爱心捐助款三、贫困留守儿童认定管理贫困留守儿童的认定工作是贫困留守儿童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留守儿童,以确保贫困留守儿童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者界定为“贫困留守儿童”。(二)贫困留守儿童的认定工作程序: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2、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公示。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第2页共11页(三)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贫困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四、资金发放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五、资助方式(一)社会资助社会针对贫困留守儿童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二)上级经费支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六、资助学生的奖惩(一)受资助贫困留守儿童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二)受学校资助的贫困留守儿童,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三)受学校资助的贫困留守儿童,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贫困留守儿童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第三篇:留守儿童制度成都高XX县区玉成乡回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制度为保证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我校特制定关爱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