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探索构建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干部监督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既是规范干部监督工作、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时效的需要,也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根本要求。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指出:“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党内监督要有效,监督工作水平要提高,有赖于党内制度建设的加强。这些论述也深刻地阐明了制度建设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近年来,党的各级党组织虽然加强了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监督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如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渠道不畅、监督范围不广、监督效果不好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干部监督工作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就是探索构建科学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一、探索构建完善的“一把手”监督制度体系“一把手”是权力运作的主体。实践证明,如果对“一把手”失去监督,滥用权力,就会带坏一个班子,毁掉一批干部,败坏一方风气,其危害最为严重。因此,要把探索构建完善的“一把手”监督制度体系,作为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1、完善“一把手”选任制度。通过对“一把手”选任制度的创新,对干部的上、下让群众介入、决定,以此培养“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从源头上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讲,要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凡是依法要经过选举产生的党政“一把手”,要改进和规范候选人的提名方法和程序,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提名和确定候选人,确保候选人的质量;要改善委任制,逐步缩小委任制范围,通过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扩大群众公认度;要大力推行考任第1页共4页制,打破部门、地域和身份界限,实行公开招考,择优选拔“一把手”;要严格执行交流、回避制度,依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严格抓好“一把手”定期交流,地域回避和亲属回避制度,以此避开成长地和原岗上形成的复杂人际关系,减少以权谋私的诱因。2、完善“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控制度。通过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程度。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规则,对干部的任免要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行票决制,由班子集体讨论通过;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内机密外,对干部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选拔的标准和条件,任职资格和任用程序等都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建立选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要建立完善实绩考核制度,对“一把手”实绩考核要把年度目标与其任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实绩档案,并把其作为“一把手”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3、完善“一把手”奖惩制度。对“一把手”的奖惩,特别是惩处制度宽严不一,弹性过大,还没有体现真正意义上的惩治威慑。要构建完善一套惩治腐败的纪律制度和法规,一旦发现“一把手”有违法、违纪、违章行为,经查实,要严格按党纪国法予以处置,以此增强惩治的威慑力。二、探索构建完善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党内监督制度是党的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构建完善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使其更加完备、更加严密是新形势下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根本要求。当前,要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1、在完善上级监督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为保证上级对下级监督不流于形式,要不断完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进行动态监督,严格目标考核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要推行领导干部谈话诫免制度,对谈话诫免后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降职安排或免职处理;要建立经常性的考核制度,对干部实行全方位考核,既要注重第2页共4页其工作圈的考核,又要注重其生活圈、社交圈和家庭圈的表现,以防止考核失偏;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扩大公示的层面和范围,规范公示的内容和程序;要逐步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考察内容、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