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研究生会规章制度总则研究生会是校团委总支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心理部、社团部、生活部、实践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信息网络部、宣传部、学术部、组织部等12个直属部门,下属机构包括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和各下属社团等机构。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研究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研究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研究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研究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研究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研究生会正式成员。研究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一)获得履行研究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二)通过正当途径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四)参加研究生会的活动;(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研究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设定以下三个部分:例会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具体包括:(一)例会人员管理(包括部门会议和内部会议)第1页共15页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1、集体性要求:(1)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2)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3)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2、参与性要求(1)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对每次例会能提出重要的意见及工作方案者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5分,部门会议加2分);(2)对会议发言踊跃并对会议内容有益者,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3分,部门会议加1分;(3)对会议顺利进行有贡献者(主要针对会议中途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人事部对其考核评定中的责任心加分,具体分数视情况而定。3、严谨性要求:(1)扰乱会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2)对例会时言谈举止有损会场气氛者予以扣分,全体会议扣5分,部门会议扣2分;(二)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包括活动和日常工作)目标。针对研究生会的各种级别和类别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求积极参与并做到尽职尽责。1、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时(1)迟到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2)旷工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3)中途无故退场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2、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第2页共15页(1)未能完成安排的职能工作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2)工作中有重大失职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3)工作中谈论或擅自处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三)人员日常行为管理(指在室外工作场所或办公室内)(1)平时的言谈举止不得损坏研究生会公众形象(通过会内和会外两方面共同监督,视情节予以处理);(2)不得肆意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处理办法同上);(3)严守研究生会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处理办法同上)。第三章人事考核制度初期每位研会成员有基础分20分。(一)出勤考核出勤考核中累计三次未到者无条件免职或累计五次请假者无条件免职。1、会议出席情况考核(1)迟到开会时在点名之前还未到者视为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2)早退会议结束之前离开会场视为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3)未到未到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者视为不到。每人每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