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矿业集团的医疗制度建设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征缴第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筹集和管理
第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统一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
3%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
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低于公司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基数缴纳
退休(职)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各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以集团公司劳资处核定数额为准
第三,停薪留职人员按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8
3%缴纳后,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不缴纳者不列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
其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并由所在单位代收代缴
第四,用人单位必须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定期公布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对连续两个月未缴或累计欠费1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从欠缴的次月1日起按日罚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医疗统筹基金项下
医疗保险机构还可暂停未缴费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缴费单位分立、合并、转让、拍买、租赁、承包时,接收单位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责任,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医疗费用支付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和药费,从个人账户中支付,超支自理
第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离休人员不执行起付标准)
超过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
具体标准为:起付标准按就诊医院等级划分,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200、300、4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