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典当)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签署
合同双方:出让方:,身份证号:地址:受让方:身份证号:地址:鉴于:1
有限公司是一家于年月日在北京市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住所地为: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A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对A的出资额中的万元,以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此转让的出资额度,所对于的股权比例仅为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若A公司后续有增资或减资情况发生时,则此次转让的出资额度所对应的股权比例随之变更(若增资时,股权比例按份额减少,若减资时,股权比例按份额增加)
定义: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A的出资额中所出让的额度
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