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协议转让方(如下简称“甲方”)甲方:受让方(如下简称“乙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有关事项,到达如下协议: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XXXX,编号为XX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既有的房产证为准
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有效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详细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158000
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预付款79000
00元,余款79000
00元待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毕当日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所有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括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此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有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所有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企业立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订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直至所有手续移交完毕为止,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日,甲方移交停车卡
五、使用管理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