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铺租赁协议本协议双方如下:出租人: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位置:电话:传真:承租人:(如下简称“乙方”)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位置:电话:传真:甲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该商铺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成都市商场甲商铺租赁协议》(如下简称《协议》)
第1条定义除非另有阐明,如下术语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含义:1
1“本协议”是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不时就修改本协议到达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2“商场a“1
3“店铺”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租赁店铺
4“营业额”是指乙方在任何经营活动或使用店铺中直接或间接受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和信用款,以及任何其他不扣除任何税费的收入
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
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
6“管理费”是指a商场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持a商场的正常运行而对a商场公共区域进行保安、清洁、维护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公共区域自身的公用设施费用
商场正常营业时间内商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冷水费用、取暖费
免租期结束后的第二天,即“租金开始日期”
8“书面形式”是指诸如字母、字母等可以有形地体现其中所含内容的形式
9“元”指人民币
10‰是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商铺租赁2
1、甲方将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一层的商铺(如下简称“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商店的详细位置在本协议附件1(商店位置示意图)中用红色标出
红色标识仅用于位置确定和以便识别
3、商铺租赁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GFA)
(最终测量区域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