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购员聘任劳动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到达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一、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协议期满即终止执行
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协议
二、工作岗位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协议期内从事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协议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下班后甲方不给于劳动保护,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作时间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10个小时,特殊状况、节假日、视状况而定,并予以加班费
每天上班时间安排(12
00)无月休,有事可请假,晚上非特殊状况不给于请假,每月请假几种班则扣几种班的工资
规定每逢节假日,每月的1号5号10号15号20号25号,月底不可请假
五、劳动酬劳1、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酬劳构成为:基础工资1400元+销售提成2%
2、甲方暂押乙方一种月工资作为保证金,协议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协议期内如乙方违约,则无任何条件任何理由,甲方则有权扣掉保证金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赔偿)六、劳动纪律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毕工作任务
3、员工不得运用工作时间从事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不得从事与甲方形成利益冲突的事务,不得自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和甲方经营范围相似的企业或其他企业
4、不得有弄虚作假和欺诈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单据,未按规定提供票据、提供虚假证明文献及有关信息等七、规章制度《导购员手册》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步生效八、法律效力在协议期内,如本协议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