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根学校2017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聘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根据国家、省、市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深人社发[2015]107号)、《宝安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深宝人〔2015〕107号)、《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荣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赖建华副组长:庄丽君成员:梁文钟、邱林、王星宏、聂小林、韦慧宁、李新连、陈雪飞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实施办法的制定,职称评聘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的组织,及职称评聘的指导审定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聘委员会和评聘监督委员会
评聘委员会学校设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两个评聘委员会
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于2017年9月27日产生
评聘委员会负责评聘的具体组织工作,召开评聘委员会会议时,委员应全部出席,因故未出席的,由候补委员依次递补
评聘监督委员会评聘监督委员会的3名委员,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于2017年9月27日产生
监督委员会负责评聘全过程监督,包括评前会示,评聘结果公示期间异议的受理和核实,列席评聘委员会会议,评聘委员会投票监票、监督并确保评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等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区教育局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重新核算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学校结合实际按核定岗位设置岗位等级
三、评聘条件我校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价标准,按照不低于《广东省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粤人社[2013]214号)执行,并遵循“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方法、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