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门诊工作规范(一)工作职责1、按照卫生部颁布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对接诊的发热病人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
2、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可疑非典病人实施隔离和转送
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就诊发热病人进行登记,对非典疑似病人报告疫情
4、按照《湖南省非典型肺炎诊疗机构设置标准及操作要求与程序(试行)》的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污物处理
5、配合疾病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6、做好医务人员自身防护
7、对病人及陪人进行非典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
(二)接诊病人1、严格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对任何发热病人不得推诿和拒诊、拒收
2、对就诊的发热病人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工作的通知》(卫机发17号)文件精神,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3、对接诊的每个发热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病人一般资料、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
(三)病人处置1、对排除传染病可疑患者的发热病人,分留到普通门诊就诊
2、对不能排除传染病疑似病人的患者,立即转本院的隔离留观室或待转送
(四)疫情报告1、发热门诊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
2、非典可疑患者转至隔离留观室后,立即报告当地县(市、区)级疾控部门
3、经疾控部门流调专家和其他临床专家会诊,患者若被诊断为非典疑似病人,立即报告疫情并填卡、登记
(五)病人转送1、经县级以上专家诊断为非典疑似或临床诊断的,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后,用专车专人送至收治非典病人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2、需继续医学观察的病人,如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则继续留本院隔离留观室治疗隔离;如在乡镇卫生院则安排专车专人送至上级医院隔离留观室治疗观察
(六)消毒处理1、对发热门诊的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墙面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常规消毒
2、接诊非典医学观察对象、疑似病人、临床诊断病人,发热门诊的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墙面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