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遵照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钢构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包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守并切实履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钢构造2、工程地点:米东区县人民医院食堂3、构造形式:房顶使用夹芯彩钢板(150×4.26×4.26),苯板容重14㎏。钢材部分为轻钢(C型钢:1.大梁为160×60×20×3;2.檩条100×50×20×2.5;3.钢柱为160×60×20×3)。二、工程质量:合格三、工程总造价:四、协议工期:工期为15天,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五、付款方式:乙方材料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材料款(工程总造价);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日之内付清余款。六、甲方必须准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用的水、用电,如因甲方不准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所有损失。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准时完毕工程量。如因乙方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责任。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具有法律效力。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