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协议甲方(聘任单位):群家山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乙方(受聘人):联络电话:
为了更好地发展中坝街道群家山村集体经济,经群家山驻村工作组及村、支、监三委和群家山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理、监事会组员共同会议决定:聘任管理人员参与合作社平常事务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1、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聘任关系自然终止
2、协议签订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通过考察后协议方能生效
第二条工作岗位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调度,自行履行自身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及体现,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工作酬劳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薪资为:保底(1000元)+绩效(5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保底(1000元)+绩效(500元)/月
第四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合作社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如下规定予以惩罚:3
1、乙方遇事如须请假,需驻村工作组组长签字审批后方可离动工作岗位,同步应做好有关对接工作
2、每周请假1天,每月请假不超5天(含5天),如超过5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超过10天及以上,由群家山村驻村工作组、村委会及合作社会议讨论后决定有关惩罚
第五条聘任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协议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协议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
双方未到达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协议即自行终止
在协议期满一种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
3、经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任协议可以解除
第六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行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