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大型广告牌场地租赁协议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广告位基本状况:1、广告牌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图)2、广告牌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第二条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实际公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协议总额和付款方式:1、广告牌租赁费总金额合计人民币:(不含税)
2、广告牌租赁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一种月内甲方即付清广告租赁费用
第四条双方责权:(一)甲方责任: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献资料,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公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牌租金
(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遵守广告公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广告牌制作材料、施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到达安全生产规定及广告牌美观、完整
乙方负责广告牌硬件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广告牌若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端终止协议,但如因市政或都市规划规定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退回甲方
假如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协议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协议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